通知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,经《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各培养类型的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中,需要在原提交材料的基础上多提交一份学位论文。
具体情况如下:学博与专博需要提交三份学位论文(原两份);学硕与专硕需要提交两份学位论文(原一份)。